问题 | 确认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要生效,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其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比如,一个精神正常、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在没有受到精神疾病或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所立遗嘱才可能有效。 而无行为能力人,像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因精神障碍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如果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该遗嘱无效。 例如,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让遗嘱人立下对其有利的遗嘱,或者以威胁的方式强迫遗嘱人改变遗嘱内容,这样的遗嘱都不能被认可。 此外,伪造的遗嘱以及被篡改的遗嘱部分,同样是无效的。 3.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遗嘱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因为每个人只能对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处置。 4.遗嘱形式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法定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遗嘱才能够生效。 案情回顾: 小朱在患病后立下遗嘱,将财产分给子女。但小胡质疑遗嘱效力,称小朱立遗嘱时精神恍惚可能无遗嘱能力,且怀疑是小李胁迫小朱订立,遗嘱内容还涉及处分了小丽部分财产,遗嘱形式是打印遗嘱但缺少见证信息。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能力,若小朱立遗嘱时无法清晰认识行为后果,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遗嘱可能无效。 2、若存在小李胁迫小朱立遗嘱的情况,该遗嘱违背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无效。 3、遗嘱处分小丽财产部分,因涉及处分他人财产,此部分内容不合法,当属无效。 4、打印遗嘱缺少见证等法定要求,形式不合法,遗嘱效力存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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