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遗产继承怎么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丈夫遗产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具体如下:
一、确定遗产范围 在分配丈夫遗产时,首先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遗产范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那部分划分出来。 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其中一半产权通常属于妻子,剩余的另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这部分财产才参与后续的遗产分配。 二、看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若丈夫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产分配将按照其内容进行。 比如,遗嘱明确指定了特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像将某套房产指定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该房产就由指定的子女取得。 三、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妻子)、子女、父母,他们通常会均分遗产。 比如,丈夫的遗产有30万元,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妻子、子女和父母会按照人数平均分配这笔遗产。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比如,有子女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产分配出现争议。争议焦点在于房产分配及遗产份额。小朱与妻子小丽婚后有共同房产,还有30万存款。小朱生前未立遗嘱,且有子女、父母。其中一子小胡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另一子小李对小朱未尽扶养义务。 案情分析: 1、对于共同房产,一半产权归小丽,另一半作为小朱遗产参与分配。 2、30万存款全部作为遗产,因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小丽、子女、父母原则上均分。 3、小胡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适当多分。 4、小李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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