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享有预留安置份额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胎儿在特定情况下享有预留安置份额,这是为了保障其出生后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与胎儿利益保护相关的事宜时,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也就是说,在这些特定的法律情境中,胎儿在法律层面被赋予了类似民事主体的地位。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那么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就不存在,即从一开始就不被认定具有相应的权利。 二、预留份额的情况 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这是为了确保胎儿出生后能够有一定的财产保障。 若胎儿出生后是活体,那么之前预留的份额就毫无疑问地归胎儿所有,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和支配。 而若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这种情况下,保留的份额则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三、其他相关情况 除了遗产继承外,在其他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中,也会为胎儿预留相应份额。 这样一来,当胎儿出生后,其基本的生活等权益就能得到一定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家人在分割遗产时,对于是否要给小朱腹中的胎儿预留份额产生争议。有人认为胎儿未出生不应预留,有人则坚持应按法律规定预留。后胎儿顺利出生为活体。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在分割小朱遗产时,应当为胎儿预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2、由于胎儿出生后是活体,之前预留的份额应归胎儿所有,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和支配,以保障胎儿出生后的合法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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