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拆迁婆婆要分闺女的遗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相关情况:
一、“遗产”概念的明晰 遗产具体是指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如果闺女还健在,那么从法律意义上讲,就不存在所谓的“遗产”。 因为遗产的前提是公民已经死亡,其遗留的财产才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所以,在闺女健在的情况下,婆婆自然也就不存在分闺女“遗产”这一说法。 二、闺女去世后的遗产分配情况 1.有遗嘱的情形 当闺女去世且留有遗嘱时,遗产的分配就会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来执行。 假如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婆婆可以继承部分财产,那么婆婆就能够依据遗嘱的规定,分得相应份额的遗产。 这是遵循了当事人的遗愿,保障了其对自身财产的处置权。 2.无遗嘱的情形 如果闺女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遗产分配事宜。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闺女的婆婆并不在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内。 一般情况下,婆婆是不能分得闺女的遗产的。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婆婆对闺女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比如在闺女生活困难时长期照顾其生活起居、承担医疗费用等,这种情况下,婆婆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到遗产的分配当中。 案情回顾: 小朱的闺女小丽去世,婆婆小静主张分小丽“遗产”。争议点在于小静能否分遗产,以及在不同情形下如何分配。小丽生前与丈夫小李育有子女,小丽去世前是否立遗嘱情况不明,小静平时对小丽有照顾行为,其照顾程度是否构成尽主要赡养义务存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丽健在,不存在“遗产”,小静自然不能分所谓“遗产”,因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若小丽去世且有遗嘱,指定小静可继承部分财产,小静可按遗嘱分得相应份额,这遵循当事人遗愿。 3、若小丽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小静一般不能分,因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如果小静对小丽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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