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逮捕后取保候审在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山东省济南市这座城市里,当案件进入到逮捕阶段后,其相关人员的取保候审事宜将通常交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和决定。已被捉拿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他们所享有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是辩护律师都有权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以期获得人身自由的重新获取。而实际负责执行取保候审具体措施的,也正是以上述这些法律执行机构为主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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