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更改遗嘱以前写的收回不能再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是可以进行更改的,之前所立的遗嘱能够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收回或者修改,具体情形如下:
1.自书遗嘱的更改: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 当遗嘱人想要更改时,可以重新亲自书写一份新的遗嘱。 在新遗嘱中,要清晰、明确地表示撤销或者变更之前遗嘱里的相关内容,同时必须注明书写的具体日期。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新遗嘱的效力是优于旧遗嘱的。 比如,之前遗嘱中写明房产由大儿子继承,后来遗嘱人改变想法,在新的自书遗嘱中写明房产由小儿子继承,并标注好日期,那么就以新遗嘱为准。 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的更改: 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这类遗嘱形式,若要更改,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定形式和要求去重新订立遗嘱。 同样,在新订立的遗嘱中,要清楚表明对旧遗嘱的撤销或者变更内容。 3.公证遗嘱的更改: 若之前所立的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公证遗嘱,想要对其进行更改或者撤销,就应当再次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办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但要是存在公证遗嘱,同时又有其他形式的遗嘱与之发生冲突,这种情况下,仍应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后又重新自书一份遗嘱,写明房产留给小胡且标注日期。此外,小静曾立公证遗嘱房产给小丽,后又想更改。争议点在于不同形式遗嘱更改的效力及多份遗嘱冲突时如何认定。 案情分析: 1、小朱重新自书遗嘱并明确标注日期,根据法律新遗嘱效力优于旧遗嘱,所以房产应按新遗嘱由小胡继承,小朱对自书遗嘱的更改有效。 2、小静要更改公证遗嘱,需再次通过公证方式办理,否则更改无效,若未重新公证,房产仍应按原公证遗嘱由小丽继承。 3、若有多份遗嘱且内容抵触,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有公证遗嘱且冲突时,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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