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生前对财产口头表达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生前对财产的口头表达,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有可能具备法律效力,这和口头遗嘱的相关规定密切相关。
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一、有效情形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老人处于危急情况时,是可以立口头遗嘱的。 所谓危急情况,具体是指一些突发的、可能危及生命的状况,比如老人突然遭遇严重的疾病发作,生命垂危,或者身处极度危险的环境,面临生命安全威胁等。 而且,这种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些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等。 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老人关于财产分配的口头表达,才能被视为有效的口头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当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老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二、无效情形 若老人在表达财产分配意愿时,并不存在危急情况,或者虽然处于危急情况,但没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那么老人生前这种口头表达通常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后续财产分配的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病重垂危时口头表示将房产留给小朱,当时只有小朱一人在场。病好后,爷爷未再立其他遗嘱。爷爷去世后,小朱主张按爷爷口头表达继承房产,叔叔小李则认为该口头表达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爷爷病重垂危时虽处于危急情况,但口头表达财产分配意愿时只有小朱一人在场,没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见证,根据法律规定,此口头表达不能视为有效口头遗嘱。 2、爷爷病好后未再立书面或录音录像等形式的遗嘱,之前的口头遗嘱已失效。所以小李主张该口头表达无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