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公证处写遗嘱要带什么证件去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遗嘱公证,也就是到公证处写遗嘱,具体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一、身份证明 遗嘱人需要携带能够证明自身身份的有效证件前往公证处。 常见的如居民身份证,这是最常用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同样可以作为身份的有效证明。 如果遗嘱人是特殊身份人员,例如军人,那么除了常规证件外,还需携带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因为军人的身份具有特殊性,其身份证明与普通公民有所不同,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身份信息的准确和有效。 二、财产证明 当遗嘱涉及到对财产的处分时,必须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比如,若要处分房产,就需要提供房产证,房产证是房产所有权的法定凭证,能明确房产的具体信息和归属;若处分的是存款,则要提供银行存单等,以证明存款的金额、账户等详细情况。 三、遗嘱草稿 遗嘱人可以提前自行拟定遗嘱草稿,在草稿中应详细说明对财产的具体分配等事项,比如哪些财产分配给哪个继承人、分配的比例是多少等。 当然,如果遗嘱人不太清楚如何撰写,也可以在公证员的专业指导下,在公证处现场撰写遗嘱。 另外,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公证员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在各项条件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才会出具公证书。 案情回顾: 小朱欲办理遗嘱公证,前往公证处时未携带身份证,仅带户口簿,且涉及房产处分却未带房产证。小朱称匆忙忘记携带,想先办理,公证员坚持要求补齐证件材料。另外,小朱事先未准备遗嘱草稿,想现场在公证员指导下撰写,公证员是否应允许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关于身份证明,虽然户口簿可作身份有效证明,但按照规定,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是办理公证的必要条件,公证员要求补齐证件以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有效是合理的。 2、对于遗嘱草稿,规定允许遗嘱人在不清楚如何撰写时,在公证员指导下现场撰写,所以公证员应允许小朱现场撰写遗嘱草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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