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向死亡人子女要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能否向死亡人子女要债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若子女继承了遗产 在现实生活中,当死亡人的子女继承了遗产时,情况是这样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的债务。 比如说,某人去世后留下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其子女继承了这套房产,而该人去世前还欠有50万元的债务,那么子女就需要在这100万元房产价值的范围内,去偿还这50万元的债务。 当然,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比如债务是150万元,超过遗产价值的那50万元,若子女自愿偿还,法律也是允许的,即在这种情形下,可以向其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索要债务。 二、若子女放弃继承遗产 若死亡人的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例如,子女明确书面声明放弃对父母遗产的继承,那么债权人一般就不能向放弃继承的子女要债了。 所以,能否向死亡人子女要债,关键要看其子女是否继承遗产以及继承的具体状况。 在追讨债务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来妥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欠小李50万元,留下价值80万元房产。小朱子女小胡、小丽对是否继承遗产产生分歧,小胡想继承房产,小丽则表示放弃继承。小李向小胡、小丽索要债务,引发争议,能否向死亡人子女要债成焦点。 案情分析: 1、对于小胡,因其继承遗产,依据《民法典》规定,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此案件中房产价值80万元,小胡应在80万元范围内偿还小朱欠小李的50万元债务。 2、对于小丽,因其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她对小朱所欠小李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小李不能向小丽索要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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