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协议能当作遗产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协议能否当作遗产分割,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
一、协议所涉财产已实际取得的情况 在某些拆迁安置场景中,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依据拆迁安置协议,已经实实在在地获得了相应的财产。 比如,房屋已经完成交付,被继承人已经拥有了房屋的实际控制权和使用权;或者补偿款已经发放到被继承人的账户中,被继承人能够自由支配这笔款项。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已经实际取得的房屋、补偿款等财产,无疑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畴。 此时,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则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依照遗嘱的内容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二、协议所涉财产未实际取得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死亡时,若相关财产还没有实际取得,例如房屋还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建成可供居住使用;或者补偿款由于各种原因还未发放到被继承人手中。 此时,拆迁安置协议本身并不能直接当作遗产来进行分割。 不过,该协议所对应的财产性权益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 继承人可以在财产实际取得的时候,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割。 总之,判断拆迁安置协议能否当作遗产分割,核心要点就是看协议所涉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是否已经实际取得。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就小朱生前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能否作为遗产分割产生争议。协议涉及房屋安置,房屋当时还在建设中未交付,补偿款也未发放。小李认为协议可直接分割,小胡则持反对意见。 案情分析: 1、在本案中,由于房屋未建成交付,补偿款也未发放,即协议所涉财产在小朱死亡时未实际取得。按照相关规定,此时拆迁安置协议本身不能直接当作遗产分割。 2、虽然协议不能直接分割,但协议所对应的财产性权益是可以由小李和小胡继承的。他们可以在房屋建成交付、补偿款发放等财产实际取得时,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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