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死了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当儿子不幸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具体按以下方式进行:
1.遵循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分配: 若儿子在生前根据自身意愿,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将严格依照遗嘱所设定的内容来执行。 比如,遗嘱中明确表示某套房产由特定子女继承,那么该房产就会归属指定的子女。 另外,如果儿子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同样要按照协议内容来分配遗产。 例如,与照顾自己生活的邻居签订了此类协议,邻居履行了相应义务,就可按协议获得相应遗产份额。 2.按法定继承办理: 倘若儿子没有立下遗嘱或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也就是说,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遗产将优先由他们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不参与继承。 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此外,对于那些不属于继承人范畴,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进行了较多扶养的人,法律也会考虑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以体现公平和人道主义精神。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产继承出现争议。小朱生前与邻居小李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小李履行照顾义务后可获部分房产。但小朱又留有遗嘱,将该房产指定给儿子小胡继承,且小朱还有配偶小丽和父母小静。各方就房产继承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若小李按约履行照顾义务,依法应按协议获得相应房产份额。 2、小朱所立遗嘱也符合规定,指定小胡继承房产的内容在遗嘱有效前提下应被尊重。但在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情况下,需综合考量,可能需按比例分配。 3、小丽和小静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也应依法获得相应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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