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独老人再婚遗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失独老人再婚遗产分配遵循一定规则,具体如下:
一、遗嘱优先原则 若失独老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分配将依遗嘱内容执行。 遗嘱的作用至关重要,能体现老人对自身财产的明确处置意愿。 老人可以在遗嘱中详细指定特定的继承人,比如将房产留给一直悉心照料自己的侄子,或者对各类遗产的分配方式作出细致安排,像明确存款的具体分配比例等。 这样能确保老人的财产按照其期望的方式进行传承。 二、法定继承规则 若老人没有立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参与遗产分配的权利。 比如,再婚老人的配偶在共同生活中相互扶持,在遗产分配中就有相应份额。 2.若老人的父母健在,他们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会与配偶共同分配遗产。 3.若老人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 比如继子女在老人生活中尽到了赡养义务,就有权分得遗产。 三、份额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例如,某继承人自身残疾且生活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就应适当多分得一些。 案情回顾: 失独老人小朱再婚,去世后留下房产和存款等遗产。小朱未留遗嘱,其再婚配偶小李、健在父母小胡和小丽,以及与小朱形成抚养关系且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小静,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各自应得份额多少。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小李、小胡、小丽、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参与遗产分配的权利。 2、在份额分配上,一般应均等。但如果其中有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比如有残疾且生活困难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小朱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