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子女配偶是按人数算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并非按照子女配偶的人数来计算,下面为你详细解析:
一、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有着明确的顺序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中,配偶是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因残疾或重大疾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比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子女配偶的继承情况 通常情况下,子女的配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但如果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例如在被继承人年老体弱时,长期悉心照料其生活、承担医疗费用等,那么就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小胡离世,其有子女小朱、小李,小朱配偶小静,小李配偶小丽。小静长期悉心照料小胡生活并承担医疗费用。遗产分配时,小丽认为应按子女配偶人数均分,小静认为自己尽赡养义务应参与继承且可多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配偶一般非法定继承人,但小静对小胡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均等,但小静尽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小丽主张按子女配偶人数均分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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