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欠别人钱谁来还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死了欠别人钱谁来还”这个问题,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有遗产且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 当死者留有遗产,且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时,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比如说,死者去世后留下了一套价值10万元的房产,继承人决定继承这套房产。 而死者生前欠款8万元,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就需要从这10万元房产价值中拿出8万元来偿还欠款。 这是因为继承人继承了死者的财产,相应地也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责任,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有遗产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 若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死者的遗产,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例如,继承人考虑到遗产附带的债务问题,权衡后决定放弃继承,那么其也就无需为死者的欠款承担偿还义务。 三、没有遗产的情况 要是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比如死者生前生活困难,没有积蓄,也没有房产等固定资产,那么债务通常就难以得到偿还,债权人的债权可能就无法实现。 综上所述,确定债务的偿还主体,关键要看死者是否有遗产以及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欠小李8万元。小朱留有价值10万元房产,其继承人小胡选择继承房产,小李要求小胡还钱引发争议;若小胡放弃继承,是否还钱又有争议;若小朱没有遗产,欠款偿还问题也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当小胡继承小朱遗产时,根据法律规定,小胡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责任,所以应从10万元房产价值中拿出8万元还小李。 2、若小胡放弃继承,那么其对小朱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不承担偿还责任,即无需还小李欠款。 3、若小朱没有遗产,因无财产可供偿债,小李的债权通常难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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