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财产女儿和儿子是一样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儿和儿子对父母财产拥有平等的继承权,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的法定继承地位: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在父母没有订立遗嘱等特殊安排的情况下,儿子和女儿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意味着,无论是从法律地位还是继承的权利层面,二者都处于同等的位置。 例如,在一个普通家庭中,若父母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女儿和儿子都有权继承父母留下的房产、存款等各类遗产,不存在因性别而产生的差异。 2.继承份额通常均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女儿和儿子所分得的遗产份额是相同的。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份额的调整。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像身患重病且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适当多分一些遗产;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比如长期陪伴照顾父母的子女,也可以多分。 不过,若父母通过遗嘱等合法有效的方式对财产作出了不同的安排,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一对兄妹,父母离世时未留遗嘱。父母留下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儿子应多分财产,小胡作为女儿不应与自己享有平等继承权,双方就财产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在父母没有订立遗嘱等特殊安排的情况下,小朱和小胡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父母财产拥有平等的法定继承地位。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若无特殊情况,小朱和小胡所分得的遗产份额应相同。若一方存在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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