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也有时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本身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时效问题,不过与遗嘱相关的一些事项是存在时间限制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遗嘱继承诉讼时效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这一情况后,需要在六十日内明确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比如,某人得知自己被遗赠了一处房产,那从知道的那一刻起,就有六十日的时间来表明态度。 如果到期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就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而对于遗嘱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这个时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明确知道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例如,继承人发现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被他人侵占,从知道这个情况起三年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遗嘱变更与撤销 遗嘱人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的,但这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和程序。 比如,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一般也需要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 总之,只要遗嘱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本身可长期有效。 但在涉及遗嘱的执行、接受以及继承纠纷等具体方面时,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时间限制,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后又想变更遗嘱将房产留给小胡,但未通过公证方式。小朱去世后,小李认为遗嘱未有效变更,房产应归自己,小胡则主张按新意愿房产归他,且小朱另一继承人小静觉得自身权益受损。 案情分析: 1、小朱变更公证遗嘱未按法定公证程序进行,从法律角度看,该变更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原公证遗嘱应保持其效力,小李的主张有一定依据。 2、小静若认为自身权益受侵害,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明确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面临诉讼时效过期风险,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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