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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是以最后一份为主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遗嘱的效力判定通常遵循以最后一份为准的原则,但这是有前提条件的。
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一、遗嘱有效的前提条件
要知道,每份遗嘱若想具备法律效力,都必须同时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且能明确遗嘱的形成时间。
再见证人要亲眼看到代书过程,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也才存在效力比较的问题。
二、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的判定方法
当出现有多份有效遗嘱且内容相互冲突的情况时,需要分情况来确定哪份遗嘱具有最终效力。
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了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经过公证的遗嘱,那么就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因为公证遗嘱经过了公证机构的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更有保障。
而如果这些遗嘱中没有公证遗嘱,那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总之,在判断遗嘱效力时,首先要仔细确认每份遗嘱是否有效,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最终以哪份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多份遗嘱,包括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且内容存在冲突。其中一份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一份代书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在其去世后,继承人小李认为最后一份代书遗嘱有效,应按此分配遗产;小胡则认为应按之前的自书遗嘱执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因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可能无法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2、代书遗嘱因只有一个见证人,不满足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要求,也可能无效。所以在多份遗嘱存在形式瑕疵的情况下,需先确定有效遗嘱,若均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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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3: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