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不给法定继承人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不给法定继承人的相关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同时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具体来说,自然人既可以选择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也可以把个人财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遗嘱的有效性 只要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像是常见的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并且这份遗嘱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那么即便遗嘱中没有把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这份遗嘱同样是有效的。 比如,立遗嘱人在意识清醒、思维清晰的状态下,明确表示要将财产赠与朋友,这样的遗嘱就是有效的。 三、执行与注意事项 当遗嘱生效后,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财产分配。 要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存在异议,觉得遗嘱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那么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全面的审查和判定,以确保遗嘱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和立遗嘱人的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赠与一直照顾自己的朋友小胡,而未留给法定继承人小李。小李认为小朱的遗嘱无效,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通过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可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小朱将财产赠与朋友小胡,从这方面看其有此权利。 2、若小朱所立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求,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欺骗等情况,那么该遗嘱就是有效的,应按遗嘱内容分配财产,小李若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