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留下遗嘱给儿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留下遗嘱给儿子,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自书遗嘱 这是一种较为常见且相对简便的方式。 遗嘱人需亲自书写遗嘱内容,要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明确表达出将特定财产留给儿子的清晰意愿。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需在遗嘱末尾亲笔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比如,在遗嘱中详细列出房产、存款等财产的具体信息及分配情况,确保儿子能够清楚知晓自己的继承份额。 二、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选择代书遗嘱。 此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代书完成后,要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之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在遗嘱上签名。 三、打印遗嘱 采用打印方式立遗嘱时,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也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使遗嘱内容具有可追溯性。 五、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这种遗嘱的效力相对较高,经过公证的遗嘱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需注意,见证人需符合法定条件,不能是与继承人等有利害关系的人。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小李,他先自书遗嘱但签名处字迹潦草引发争议,后又请小胡代书,可小胡与小李关系密切,代书遗嘱效力存疑。小朱还尝试打印、录音录像遗嘱,均因见证程序问题有争议,最后想办公证遗嘱却因病未能完成。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中签名潦草,难以明确辨认,可能影响遗嘱的有效性,因自书遗嘱要求亲笔签名清晰。 2、代书人小胡与小李有利害关系,不符合代书遗嘱对见证人的法定条件,该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3、打印和录音录像遗嘱的见证程序存在问题,未严格按法律要求进行,影响遗嘱效力。 4、未完成公证遗嘱,就无法获得公证遗嘱的高证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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