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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嘱中可处分的财产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一、个人合法收入
个人通过合法劳动或经营所获取的收入都属于可处分范畴。
比如工资,这是基于个人为单位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奖金则是对个人突出工作表现的额外奖励;劳务报酬是个人向他人提供劳务服务后得到的收入;生产经营收益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赚取的利润等。
这些收入都受法律保护,可在遗嘱中进行处分。
二、个人房产
包括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产。
自己购买的房产,产权明晰;受赠的房产,在完成合法的赠与手续后归个人所有;继承得来的房产,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也属于个人财产,这些房产都能在遗嘱中安排。
三、储蓄和投资
个人名下的金融资产,像银行存款,是个人将资金存入银行形成的;理财产品,是通过购买金融机构推出的各类产品实现资产增值;股票、基金等也是常见的投资方式,这些都可按遗嘱进行分配。
四、生活用品
个人所有的衣物、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只要是属于个人的,都能在遗嘱中指定归属。
五、文物、图书资料
个人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所有的图书资料,都可以按自己意愿处分。
六、生产资料
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工具等个人合法拥有的生产资料,同样可在遗嘱中作出安排。
需注意,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时,只能处分自身份额;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也要先析出自己份额后再处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工资积蓄、购买的房产、银行存款及个人生活用品等都留给小李。但小胡提出,部分房产是小朱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小朱不能单独处分。争议点在于小朱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小朱通过合法劳动获取的工资积蓄、个人名下银行存款及生活用品等,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小朱有权在遗嘱中处分给小李。
2、对于房产,若部分房产确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只能处分自身份额,其遗嘱中对配偶份额的处分是无效的,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应先析出小朱份额再进行遗嘱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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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1: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