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父母财产的继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继承顺序的具体划分 1.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有相应权益,在继承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财产分配。 -子女:包含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家庭成员;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与继父母形成了实际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他们都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有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在法定继承中处于第二顺序。 二、继承的先后规则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则要按照协议来办理财产继承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小朱有配偶小丽,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静,以及兄弟姐妹小李。各方就财产继承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自己也应参与第一顺序继承。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小丽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静作为养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朱财产。 2、小李作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所以小李不能参与第一顺序继承,除非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若小朱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相应内容办理继承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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