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法律要求,具体如下: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内容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这是自书遗嘱的核心要求。 书写时,要用笔逐字记录自己的意愿,不能借助他人代写或者采用打印后签字的方式。 因为只有遗嘱人亲自书写,才能最大程度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反映其内心想法,避免出现他人篡改或误解的情况。 二、签名 遗嘱人在写完遗嘱内容后,需在结尾处亲自签上自己的姓名。 签名是确认遗嘱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不能用盖章或者按手印等方式替代。 签名应清晰、规范,与遗嘱人的真实姓名相符。 三、注明日期 遗嘱中要明确写明订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 这一细节至关重要,当存在多份遗嘱时,可依据日期来确定遗嘱的先后顺序,通常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日期的标注有助于准确判断遗嘱人在不同阶段的真实意愿。 四、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擅自处分他人财产,否则涉及该部分内容的遗嘱条款可能无效。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若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不具备此能力,那么所立遗嘱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在年老时想要订立自书遗嘱,他让小李帮忙代写内容后自己签字,且未注明日期,遗嘱中还涉及处分部分与小胡共有的财产,而此时小朱已处于意识不太清晰状态。遗嘱订立后,其子女对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让小李代写内容不符合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的要求,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2、未注明日期,当存在多份遗嘱时无法确定先后顺序,影响遗嘱效力判定。 3、处分共有财产部分因涉及擅自处分他人财产,该部分内容可能无效。 4、小朱意识不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很可能被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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