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多久失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通常情况下不会失效,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确实可能出现“失效”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遗嘱人重新设立遗嘱 遗嘱人有权利根据自身意愿随时对自己所立的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在实际生活中,人的想法可能会随着时间、生活状况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 当遗嘱人通过公证的方式重新设立了一份新遗嘱,且新遗嘱的内容与之前公证遗嘱的内容不一致时,之前的公证遗嘱就会失去效力。 此时,应以新的公证遗嘱为准来确定遗产的分配。 二、遗嘱内容被确认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 公证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公序良俗则反映了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 例如,遗嘱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个人的财产,像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遗嘱人无权单独处分,这种情况下该遗嘱就是无效的。 只要不存在上述这些会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公证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会持续有效,对遗产的分配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自己与配偶共有的房产全部留给儿子小李。后来小朱又重新设立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女儿小静,且两份遗嘱内容不一致。此外,小朱遗嘱处分房产时包含了配偶部分财产。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静就房产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重新设立的公证遗嘱与之前的内容不一致,根据相关规定,之前的公证遗嘱失去效力,应以新的公证遗嘱为准来确定房产分配。 2、小朱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该部分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此部分遗嘱应认定为无效。房产中属于小朱个人的部分,应按照新的公证遗嘱分配给小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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