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有哪些规定和条件要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重要方式,以下是关于它们的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的详细介绍:
一、法定继承 1.适用情形:当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从而被认定为无效等情况时,就会适用法定继承。 2.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顺序:如果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遗产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遗嘱继承 1.遗嘱形式:遗嘱有多种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此外还有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对应的形式要件要求。 2.遗嘱效力: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遗嘱内容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到欺诈、胁迫等影响,同时也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另外,在遗产继承中,还需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等特殊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生前曾立有一份代书遗嘱,但该遗嘱仅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法定形式。小朱有配偶小丽、子女小胡和小静,还有兄弟姐妹小李。争议点在于此时代书遗嘱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还是有其他分配方式。 案情分析: 1、小朱所立代书遗嘱因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法定形式要件,应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2、小丽作为配偶、小胡和小静作为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小李作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应由小丽、小胡和小静继承,小李不参与继承,同时需注意保留可能存在的胎儿继承份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