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有效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要想有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一、遗嘱人资格合格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其心智健全,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并且可以正确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例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一般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无行为能力人,像那些因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正常认知和表达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体现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若遗嘱是在受胁迫、欺骗等非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那这样的遗嘱无效。 同时,伪造的遗嘱以及被篡改的遗嘱内容,也都是无效的。 三、内容合法合规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例如,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要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四、形式符合规定 遗嘱公证时,遗嘱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可以在公证员面前亲自书写遗嘱内容,若遗嘱人书写有困难,也可由公证员代书,但之后必须经遗嘱人确认。 经公证机构依法严格审查后,才会出具公证书。 五、程序严格合法 公证机构要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公证工作,对遗嘱人的身份、意思表示等进行仔细核实,确保公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但小静提出异议,称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不佳,且怀疑是受小胡胁迫,遗嘱可能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时认为部分内容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的小丽的必要遗产份额。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立遗嘱时精神存在问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遗嘱不符合遗嘱人资格合格的条件,应认定无效。 2、若小朱是受胁迫订立遗嘱,未体现其真实意思表示,此遗嘱无效。 3、若遗嘱内容剥夺了小丽的必要遗产份额,违反法律规定,该部分内容无效。 4、若遗嘱形式不符合规定,如未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等,公证遗嘱无效。 5、若公证机构未按法定程序核实,公证缺乏公正性和合法性,遗嘱效力存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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