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不继承债务谁来承担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人不继承债务时债务责任的承担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定继承原则 在一般情形下,继承人在处理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问题时,遵循限定继承原则。 也就是说,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界限,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的债务。 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10万元部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就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二、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会有所不同。 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配偶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即便一方去世,另一方作为配偶也需承担还款责任。 另外,若存在担保等其他法律关系,相应的担保人等需按照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总之,当继承人不继承遗产时,通常是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的。 债务会依据其具体性质,由其他相关责任人来承担,如配偶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遗留遗产价值50万,生前债务和税款共60万。其继承人小李放弃继承。此外,小朱与配偶小胡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借款用于家庭生活。争议点在于小李放弃继承时是否担债,小胡是否担责。 案情分析: 1、根据限定继承原则,小李放弃继承,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10万元及全部60万元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2、由于小朱与小胡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即便小朱去世,小胡作为配偶需对该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