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代书打印怎样才有法律效应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书打印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具体如下:
一、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必须心智健全,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身的真实意愿。 这意味着其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分配、事务安排等内容有明确的认知,并且清楚了解做出这份遗嘱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例如,不能是处于精神错乱、神志不清等无法正常思考和表达的状态下订立遗嘱。 二、有两个以上合适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的选择至关重要。 他们需要与遗嘱人以及遗嘱涉及的继承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以确保见证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代书及打印过程合法规范 若为代书遗嘱,需由其中一名见证人进行代书,完成后要清楚地注明年、月、日。 同时,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应当在遗嘱上签名。 对于打印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此保证遗嘱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遗嘱内容合法合规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 同时,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不能将非法所得财产列入遗嘱分配范围,也不能在遗嘱中设置歧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让小李代书并打印。小朱当时神志清醒,但之后家属怀疑立遗嘱时小朱可能受小李诱导。且见证人中,小胡与继承人有经济往来,遗嘱完成后,签名也未在每一页进行,遗嘱内容涉及将部分非法所得财产进行分配,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无法证明受诱导,遗嘱在该方面有效。 2、小胡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不符合见证人条件,见证环节存在瑕疵,影响遗嘱效力。 3、签名未在每一页进行,不符合代书及打印遗嘱的规范要求,遗嘱形式上存在问题。 4、遗嘱涉及非法所得财产分配,内容违法违规,此部分遗嘱内容应属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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