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和继子的继承比例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配偶和继子的继承比例计算,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 在法定继承中,当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时,配偶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通常而言,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也就是说,从原则上讲,配偶与继子会平分遗产。 这种情况下,在遗产分配时,一般会和配偶平等分割。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例如,继子身患重病,无法正常工作且生活困难,就会在分配时得到更多份额。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多分。 像一直悉心照料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配偶,就可能会多分得一些遗产。 二、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 如果继子与被继承人未形成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就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不能参与遗产的继承。 例如,继子在成长过程中一直由亲生父母抚养,与被继承人几乎没有往来。 此时,若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就可以单独继承全部遗产;若存在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则需要与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丽和继子小胡就遗产继承比例产生争议。小胡从小由小朱抚养长大,小丽一直悉心照料小朱生活起居,且小胡身患重病缺乏劳动能力。 案情分析: 1、小胡与小朱形成抚养关系,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按原则应与小丽平分遗产。 2、但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可分得更多份额。 3、小丽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也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具体分配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定。 另假设一种情况: 案情回顾: 小李去世,其配偶小静与继子小胡就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小胡一直由亲生父母抚养,与小李几乎无往来。除小静外,还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 案情分析: 1、小胡与小李未形成抚养关系,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不能参与遗产继承。 2、因存在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小静需与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原则分配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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