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享有多少比例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权方面是平等的,在法定继承中,二者的继承比例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情况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配偶、父母以及婚生子女等,通常会平均分配遗产。 举例来说,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总额为30万元,其有配偶、一个婚生子女以及一个非婚生子女。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均等分配的原则,这三人一般各分得10万元。 这体现了法律对所有继承人的公平对待,不因子女是否为婚生而有所区别,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特殊情况 实际生活中,遗产分配还会考虑一些特殊因素。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比如继承人因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生活面临较大困难,此时在遗产分配中会予以倾斜。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比如一直悉心照料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子女,付出较多,就可能多分。 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非婚生子女具体的继承份额要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30万遗产,其有配偶小李,婚生子女小胡,非婚生子女小丽。起初三人打算按均等原则各分10万。但后来发现小丽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而小胡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在遗产分配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均等分配原则,小李、小胡、小丽本应各分得10万元,体现对所有继承人公平对待,保障非婚生子女小丽的平等继承权。 2、特殊情况下,小丽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小胡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具体份额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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