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打印的自书遗嘱是否有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打印的自书遗嘱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不符合有效条件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自书遗嘱有明确规定,即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然后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遗嘱人意愿的明确性。
如果一份遗嘱仅仅是通过打印的方式形成,没有遗嘱人亲自书写的过程,从形式要件上来说,通常是不符合传统自书遗嘱要求的。
因为无法直接体现遗嘱人在书写过程中的真实思维和意愿表达,这样的打印自书遗嘱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若遗嘱是他人打印好后,遗嘱人只是简单签名,没有参与内容书写,就难以保证内容完全是其真实想法。
二、可认定有效的情况
当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打印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时,同时遗嘱人在打印遗嘱上亲自签名并注明了具体日期,并且在遗嘱形成的整个过程中,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形,那么这份打印的自书遗嘱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比如,遗嘱人亲自参与了遗嘱内容的排版、校对等过程,能体现其真实意愿。
总之,打印的自书遗嘱若要有效,关键在于能否证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定的形式要求。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留下一份打印的自书遗嘱,遗嘱由他人打印,小朱仅签名并注明日期。小胡认为遗嘱不符合自书遗嘱要求应无效,小李则称小朱参与排版校对,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应认定有效,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小胡观点看,根据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应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此遗嘱仅打印且小朱未亲自书写内容,从形式要件看,难以直接体现小朱真实思维和意愿表达,存在被认定无效的可能。
2、从小李观点看,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小朱参与排版校对,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能证实是小朱真实意思表示,满足法定形式要求,遗嘱则有可能被认定有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