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的遗产分配有哪些方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上关于遗产分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法定继承 当不存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时,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这是一种依据法律规定的明确方式。 首先,继承人范围有明确界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次,继承顺序也有严格规定。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能够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 遗嘱有多种形式,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只有符合相应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三、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从而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种方式在遗产分配中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未留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小朱有配偶小丽、养子女小胡和继子女小静,还有兄弟姐妹小李。争议点在于遗产分配时,小静称自己与小朱无扶养关系不应参与继承,小胡则认为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多分。 案情分析: 1、因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此案件应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小丽、小胡、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李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能继承。 2、关于小静是否有继承权,需判断其与小朱是否有扶养关系,若有则可继承;小胡若能证明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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