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的人死了可以找他子女要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债的人死了能否找其子女要钱,需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
一、子女继承遗产的情况 当子女选择继承欠债人的遗产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他们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偿还责任。 这是因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进行清偿。 具体来说,就是要以所继承财产的价值为限度来偿还债务。 比如,若子女继承了价值10万元的遗产,而欠债人留下的债务为8万元,此时子女就需要全额偿还这8万元债务。 但要是债务达到了12万元,超出了继承遗产的价值,那子女也只需偿还10万元,对于超出部分没有偿还义务。 因为这种规定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继承人不应承担超出遗产范围的不合理负担。 二、子女未继承遗产的情况 若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没有偿还义务的。 这是因为在法律上,没有继承遗产就不涉及对遗产相关债务的承接。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强行要求子女偿还债务,而应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寻求债务的解决,比如查看欠债人是否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等。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10万元后离世,留下8万元遗产。小朱子女小胡和小丽对是否继承遗产产生分歧,小胡选择继承,小丽放弃继承。之后,小李要求小胡和小丽共同偿还10万元借款,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胡,因其选择继承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小胡继承8万元遗产,所以需偿还小李8万元,对于超出部分无需偿还。 2、小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根据法律,她对小朱的债务没有偿还义务,小李不能强行要求小丽偿还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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