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死子女有无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已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 在这种情形下,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能够进行代位继承。 这意味着,当子女不幸先离世时,其直系晚辈血亲,例如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代替他们已故的父母去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这里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原本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打个比方,如果某子女原本能继承父母遗产的三分之一,那么其代位继承人也只能继承这三分之一的份额。 2.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情况: 此时,该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会转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这就是所谓的转继承。 这些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比如,子女在继承开始后去世,其遗产份额会按照法律规定,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按照相应比例进行继承。 在实际的遗产继承案件中,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已死子女的相关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以及具体的继承份额。 同时,在处理遗产分配问题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并且要遵循遗嘱优先等重要原则,以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公正与合法。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他有两个子女,小李和小胡。小李先于小朱死亡,留下子女小静。小胡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有配偶小丽。争议点在于小李和小胡已死,他们的相关继承人能否继承以及继承份额如何确定。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的情况,因其先于被继承人小朱死亡,按照法律规定,其直系晚辈血亲小静可进行代位继承,且只能继承小李原本有权继承小朱遗产的份额。 2、小胡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会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即配偶小丽可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小胡应得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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