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立遗嘱走什么程序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年人立遗嘱的方式及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由老年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 在书写时,要确保内容清晰明确,把自己对财产分配等事项的想法详细、准确地表达出来,避免产生歧义。 写完后,需注明具体日期,并签上自己的名字。 这样做是为了保证遗嘱能真实反映老年人的意愿,日后不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将老年人的意愿准确记录下来。 完成后,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老年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这是为了防止遗嘱内容被篡改,确保遗嘱的完整性。 四、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使遗嘱的真实性有迹可循。 五、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采用,比如老年人生命垂危等。 并且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老年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六、公证遗嘱 老年人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 需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准备并提供相关材料,然后进行申请。 公证机构会对申请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年老体弱,欲立遗嘱分配财产。他先自书遗嘱,但字迹模糊引发争议;后找人代书,代书人忘记签名产生纠纷;打印遗嘱时,见证人只在最后一页签名也有争议;危急时立口头遗嘱,危机解除后效力成问题;最后想公证遗嘱,材料准备不齐又起争执。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字迹模糊易生歧义,不符合内容清晰明确要求,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2、代书遗嘱代书人未签名,未按规定完成确认程序,遗嘱真实性和有效性存疑。 3、打印遗嘱见证人未在每一页签名,无法保证遗嘱完整性,易引发篡改争议。 4、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应无效。 5、公证遗嘱材料不齐无法完成公证,不具备公证遗嘱的高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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