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后能再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房产后能否再要回,需要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
一、合法赠与或出售情况 当继承人顺利继承房产后,若选择将房产合法赠与他人,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这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已合法转移至受赠人。 或者继承人将房产合法出售给他人,同时也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关的买卖手续,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能再要回房产的。 因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赠与行为和合法的买卖行为是具有充分法律效力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比如,双方签订了正规的赠与合同或买卖合同,且都按流程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二、存在法定撤销事由 若赠与房产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例如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像实施暴力伤害行为等,赠与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从而撤销赠与并要回房产。 对于房产买卖而言,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比如卖方故意隐瞒房产的重大质量问题,继承人作为卖方也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进而要回房产。 三、其他特殊情况 若在遗嘱继承中,遗嘱因某些原因被依法撤销,那么房产的归属可能会发生变化。 总之,继承房产后能否要回,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继承房产后将其赠与小胡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小朱反悔想拿回房产,小胡拒绝。另有小李继承房产后出售给小丽,后小李称房子有质量问题想收回,小丽不同意。这些情况引发了关于继承房产后能否再要回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将房产合法赠与小胡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小朱不能要回房产,除非存在法定撤销事由。 2、小李出售房产给小丽且办理相关手续,正常情况下不能随意要回。若小李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合同情形,比如隐瞒重大质量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要回房产。 3、若继承涉及遗嘱且遗嘱被依法撤销,房产归属可能改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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