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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有两个女儿财产怎么分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财产在两个女儿间的分配,通常有以下两种常见情况:
一、有遗嘱的情况
当父母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财产分配需严格依照遗嘱内容执行。
遗嘱是父母对自身财产处置的明确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比如,父母可能会根据两个女儿的实际生活状况、经济条件等因素,详细指定各自分得的具体财产份额。
例如,一个女儿经济条件较差,父母可能在遗嘱中明确她可分得较多的房产份额;或者指定某些特定财产,像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祖传首饰分给其中一个女儿。
这种分配方式充分尊重了父母的意愿,能够体现他们对子女的特殊关怀和安排。
二、无遗嘱的情况
若父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财产分配。
在法定继承中,两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会平均分配父母的遗产。
但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例如,其中一个女儿长期悉心照料父母,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包括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用等,那么在分配遗产时,该女儿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相反,如果有女儿对父母存在遗弃、虐待等严重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比如长期不看望父母、不给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等,在遗产分配时,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遗产,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姐妹,父母去世后涉及财产分配问题。父母生前留有遗嘱,指定经济较差的小朱分得较多房产份额,祖传首饰给小丽。但小丽认为小朱生活已改善,不应按遗嘱多分房产,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静和小胡也是姐妹,父母无遗嘱,小静长期照料父母,小胡却很少看望,分配遗产时也起了争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父母遗嘱合法有效,应严格按遗嘱内容执行,体现父母对子女的特殊关怀和安排,小丽的异议缺乏法律依据。
2、对于小静和小胡的情况,按法定继承,小静承担主要赡养义务可适当多分遗产,小胡对父母缺乏关怀照顾,在遗产分配时应少分,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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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