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必须本人签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书遗嘱中,遗嘱人本人签名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法律规定明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代书遗嘱的订立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 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为了确保遗嘱订立过程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在见证过程中,由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也就是将遗嘱人的意愿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完成代书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的规定,使得遗嘱的订立有法可依,保障了各方的权益。 二、签名意义重大 遗嘱人本人的签名是代书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 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书写动作,更是遗嘱人对遗嘱内容的明确确认,体现了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遗嘱人因为某些特殊情况,例如身患重病导致无法正常书写,也不能仅仅以按手印等其他方式来替代签名。 因为签名具有独特的法律意义和辨识度,无法随意替代。 此时,遗嘱人应当通过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订立遗嘱,像公证遗嘱等,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三、缺少签名后果严重 若代书遗嘱缺少遗嘱人本人的签名,那么该遗嘱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一旦遗嘱被判定无效,就无法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遗产的处理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病重,找小李代书遗嘱,小胡和小丽作为见证人在场。代书完成后,小朱因手无力无法签名,仅按了手印,代书人小李及见证人小胡、小丽签了名并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小静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称代书遗嘱因无小朱签名无效,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代书遗嘱需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小朱未签名仅按手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2、签名是遗嘱人对遗嘱内容的确认,具有独特法律意义和辨识度,不能随意以按手印替代,所以此代书遗嘱应认定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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