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周末能否取保候审人员上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士而言,他们是否能够在周末正常参与工作,这主要看他们从事何种职业,监管部门对此所设定的严格要求,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特定个案的实际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
假如取保候审并未对他们的日常工作形成任何实质性的束缚,他们的工作内容也不会对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公正审判产生不良影响,并且他们所在的用人单位亦能遵守相应的监管法规,在此前提下,他们当然是有资格去正常工作的。 然而,倘若他们的工作岗位存在可能干扰案件进展或违反监管规定的潜在风险,那么他们将无法获得批准进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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