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的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同居关系中,子女在特定条件下是有权利继承财产的。
当同居双方对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作出明确约定时,那就应当遵循他们的约定。 通常来讲,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对同居一方的财产具备继承权。 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这里面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只要能够证实子女与同居一方存在着血缘关系或者扶养关系,那么在同居一方离世后,就可以依据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其相应的财产。 比如说,倘若同居一方在生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其同居子女就能够和其他法定继承人一同参与到遗产的分配过程中,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份额来继承财产。 这体现了法律对子女权益的保障,无论子女是在何种家庭关系形式下,都不应被忽视其应有的继承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为同居关系,他们育有一女小胡。小朱不幸离世且未立遗嘱。小胡要求继承小朱的财产,但小朱的家人小静等拒绝,小静认为小胡是非婚生子女不应有继承权。双方就小胡是否有继承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小胡作为小朱的非婚生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 2、在小朱未立遗嘱情况下,小胡能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一起,按法定继承份额继承小朱的财产,小静拒绝小胡继承是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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