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系亲属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直系亲属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继来承人是平等的,没有先后顺序。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源。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百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度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会因为哪些情形失去继承权?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第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除配偶之外,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但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去世以后,另一方就会认为对方的全部财产都归自己所有,这样无形中就忽略了子女和当事人父母的合法继承权,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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