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房屋继承后可以撤销遗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房屋继承后不可以撤销遗嘱。
在遗嘱发生效力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但继承人是无权撤销遗嘱的。 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合法个人财产的分配,任何人不得干涉。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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