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双方的房子处理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房子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具体情况如下: 1.若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该房产通常归购买方所有。 不过,婚后若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获得相应补偿。 例如,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另一方就可要求补偿。 2.若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的,不管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时,原则上是平均分配。 3.若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认定为父母对该方的个人赠与,房产归其所有;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4.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来约定房子的归属及具体处理方式。 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总之,离婚后房子的处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房产处理成争议焦点。房子是小朱婚前贷款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买应全归自己,小李则主张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要补偿。 案情分析: 1、此房虽是小朱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但婚后有共同还贷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小李有权主张获得相应补偿。 2、小朱不能以房子是婚前购买为由,忽视小李在婚后共同还贷的付出。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给予小李合理补偿,以保障小李的合法权益。 3、若双方无法协商确定补偿数额等具体事宜,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综合考虑房产购买价格、还贷金额、增值情况等因素。 4、双方也可协商约定房子归属及处理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会尊重其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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