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期间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期间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一、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在一般情形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者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之外,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实际上仍处于存续状态。 例如,在此期间一方的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等,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些财产是在婚姻关系持续过程中产生的。 二、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不过,若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明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 另外,像一方因侵权行为获得的赔偿款等特殊情况,该财产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类财产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 总之,判断离婚诉讼期间财产的性质,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离婚诉讼期间,小朱的工资收入颇丰,小李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但小朱称双方已口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自己因一次交通事故获赔的赔偿款也不应算共同财产,双方就财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朱的工资收入,离婚诉讼期间婚姻关系仍存续,在无明确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时,其工资收入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仅口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缺乏明确效力。 2、对于小朱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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