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以后就不是婚内财产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对财产婚内属性的影响,需明确以下几点:
1.公证的本质作用: 公证主要是对特定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和证明。 它本身并不能直接改变财产的婚内属性。 比如,一份房产的相关公证,只是对涉及该房产事项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确认。 2.婚姻关系中财产的一般认定: 在婚姻关系里,婚内取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基于法律的一般性规定。 例如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3.公证约定的影响: 双方可通过公证对财产归属等进行约定。 若公证约定某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等情形下,该财产就依约定归一方所有。 但这并非改变财产的婚内属性,只是在约定范围内改变了归属认定。 4.无约定时的财产认定: 若没有明确的公证约定,婚内财产一般仍按照法律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后小朱想将该房产公证为自己个人财产,小李不同意,认为婚内购买的房产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也不能改变其婚内属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后小朱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产归自己所有。 案情分析: 1、公证主要是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和证明,不能直接改变财产的婚内属性,该房产按法律规定在婚内购买本属夫妻共同财产。 2、若双方通过公证约定房产为小朱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等情形下,房产可依约定归小朱所有,但在无此约定时,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小朱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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