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离婚时房产的分配,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的房产: 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通过自己的积蓄或者向亲友借款等方式,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并完成房产购买手续。 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 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这是购买方在婚前就已取得的个人财产,其财产权益在婚前就已确定。 2.婚后购买的房产: 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被视为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 原则上,在离婚时会进行均等分割。 不过,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比如婚前有一笔个人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房产,那么就可根据具体情况来分割该房产。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婚后若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例如,男方父母出资给男方买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房产分配成争议焦点。婚前小朱全款买了一套房;婚后两人用共同收入买了一套房;另外,小胡(小朱父母)出资给小朱买了一套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小静(小李父母)和小胡共同出资买了一套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小李无权要求分割,因为该房产是小朱在婚前就已取得的个人财产。 2、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3、小胡出资给小朱买且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视为对小朱一方的赠与,是小朱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买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若无其他约定,应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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