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子还有按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时,如果房子还有按揭未还清,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协商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确定由其中一方继续承担房屋贷款的偿还责任,并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诸多因素来确定对另一方的经济补偿金额。 通过综合这些因素,合理计算出补偿金额,保障双方的权益。 二、出售房屋 当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继续偿还贷款并且持有房屋时,选择出售房屋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将房屋在市场上挂牌出售,用售房款先偿还剩余的贷款。 偿还完毕后,对剩余的款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分割比例可以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三、变更贷款主体 在银行同意的前提下,把贷款主体变更为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往往会比较谨慎。 因为这涉及到贷款风险的重新评估,银行可能需要对变更主体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例如收入证明、信用记录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采用哪种处理方式,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像房屋的购买时间、双方的出资情况等。 若双方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房子还有按揭未还清。小朱想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继续还贷,给小丽经济补偿,但双方在补偿金额上存在争议;小丽则倾向出售房屋分割剩余款项,双方协商无果。此外,若变更贷款主体,银行审核严格也是个问题。 案情分析: 1、对于协商处理,补偿金额应综合房屋市场价值、已支付款项等确定,小朱和小丽需参考同地段成交价格、首付及还贷总额等合理计算,保障双方权益。 2、出售房屋时,售房款偿还贷款后,剩余款项分割比例要根据双方出资情况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按法律规定处理。 3、变更贷款主体需银行同意,银行会严格审核变更主体资质。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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