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离婚补偿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离婚补偿的计算,需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一方婚前购房的情况 若一方在婚前就已全款购买房屋,从法律角度来看,此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一般不会涉及到房屋补偿的问题。 因为该房屋的购买资金完全由一方在婚前支付,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若婚前是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下,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房屋的增值部分,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具体补偿额的计算方式为:补偿额=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房屋购买价格+全部应付利息)×离婚时房屋评估价值×50%。 例如,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为20万元,房屋购买价格为100万元,全部应付利息为30万元,离婚时房屋评估价值为150万元,那么补偿额=20÷(100+30)×150×50%。 二、婚后购房的情况 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 但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 三、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若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屋归登记方,无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就房屋分割产生争议。小朱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小李认为自己参与还贷,应分得房屋部分权益;小朱则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小李无权分割。此外,小胡婚后购房,小胡存在家暴行为,小静主张多分房产。小丽婚后其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小丽名下,配偶主张分割。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房屋的增值部分,应按公式给予小李相应补偿,补偿额=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房屋购买价格+全部应付利息)×离婚时房屋评估价值×50%。 2、小胡存在家暴过错行为,小静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时可适当多分财产。 3、小丽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小丽名下,视为对小丽一方的赠与,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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