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婚前购房但还有房贷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二婚生活中,涉及到婚前购房且还有房贷的情况,需要妥善处理,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要点:
一、房产归属的确定 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登记在购房一方的名下,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是其个人的财产购置行为。 不过,即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房贷,房产本身的归属仍然属于购房方。 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房贷偿还及分割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对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主张进行分割。 要是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此房产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房贷也会作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三、协商或诉讼解决 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房产的归属以及房贷偿还的问题。 例如,一方想要房子,就需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剩下的房贷则由要房的这一方继续偿还。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二婚,小朱婚前购房且有房贷,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后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争议点在于房产归属及房贷偿还分割问题,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财产,小李则主张分割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案情分析: 1、房产归属上,因是小朱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房产本身属小朱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贷偿还及分割方面,小李有权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主张分割。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房贷作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3、解决方式上,双方可先协商,如一方要房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剩余房贷由要房方偿还;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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