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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没有工作收入离婚分不到钱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财产分配的事宜中,绝不能单纯地以工作收入作为确定财产份额的唯一标准。
其一,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当进行平等的分割。
要知道,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因劳务而获得的报酬等,都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即便其中一方没有工作收入,他/她同样拥有参与分割的权利。
其二,婚后购置的诸如房产、车辆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即便一方没有直接通过工作来获取收入,但在财产分配上,他/她也有权利主张相应的份额。
这体现了婚姻关系中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不应因工作收入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其三,对于在婚姻生活中,一方因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较多义务的情况,离婚时,该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这种补偿与工作收入并无直接关联,而是对其付出的一种认可和回报。
其四,倘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不良行为,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该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这是为了维护财产分配的公平性,防止一方利用不正当手段侵占共同财产。
总之,在离婚财产分配过程中,不能仅仅因为一方没有工作收入就认定其无法分到财产,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财产分配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涉及财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朱有工作收入,小李婚后照顾家庭无工作收入。房产是共同出资购置,且小李承担较多家务和照顾老人义务,同时小朱被怀疑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

案情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小李虽无工作收入,但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她有分割权。
2、婚后共同购置房产等财产,小李虽无直接工作收入,也有权主张相应份额。
3、小李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小朱请求补偿。
4、若小朱存在转移财产行为,分割财产时应少分或不分,以保障分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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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7: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