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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的现金能要回来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这段时间里所获得的财产,通常情况下这些财产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
倘若一方将本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给到了小三,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要是这种行为对夫妻中的另一方的财产权益造成了侵害,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向小三主张让其返还财产。
这是因为小三并不是凭借着合法的婚姻关系或者其他合法的依据而获得了这些财产,这种情况属于不当得利。
然而,在实际的生活场景中,要去证明所涉及的现金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被无处分权地给予了小三,这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
这就需要夫妻另一方去收集相关的证据,
总之,从法律的层面来讲,夫妻中的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小三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只有充分且有效的证据才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了小三小胡。小李得知后,要求小胡返还财产,但小胡拒绝,争议点在于小胡是否应返还财产以及小李能否证明财产性质。

案情分析:

1、小朱将夫妻共同财产给小胡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这些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小朱无权单独处置。
2、小胡获得财产并非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或其他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侵害了小李的财产权益,小李有权要求小胡返还。
3、小李需收集如转账记录、财产来源等证据,以证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小朱是无权处分,否则其主张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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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0:02:23